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通知 质量办[2025]通知1 ​关于调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4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部署安排,针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023年试行)的运行情况,于2025年2月19日至20日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详见附件。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现做出如下通知: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025年修订)的指导下,结合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优化考核指标,同时结合此次问卷调查结果,进一步完善修订各自的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研讨修订后需在部门内公示3天,然后上报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025年修订)由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修订,预计下周三发放给各二级学院/部,请收到考核方案后,于2025年3月7日周五下班前将研讨修订并公示完毕无异议的《XXX学院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025年修订),提交给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图书馆307),电子版发送至zlgl@lnli.edu.cn,纸质版需各二级学院/部的院长/主任签字盖章。

二、自本学期起,全体教师的听课形式由自行申请改为督导随机进课堂听课形式。请各二级学院/部统筹安排督导组成员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不再提前通知相关教师。专任教师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听课,中层干部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新教师、外聘教师由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听课。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提交本学期的中层干部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新教师、外聘教师名单,提交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仅提交电子版发送至zlgl@ln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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