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通知
质量办[2026]通知3
关于开展2025至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根据学校部署工作安排,请近期提交如下材料:
1.本学期三至六月份的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请采用附件2表进行统计提交。
按照《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听课制度(2025年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需统计听课学时,听一节课(45分钟)即为一学时,各部门在上报听课时,注意准确核对,尤其是个别教师连听两节,需记为2学时。提交前需在部门内公示,请务必提醒部门内教师,对学期累计听课节数不达标的教师取消其参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资格,请重点提醒辅导员教师按听课制度要求听课。
提交时间:第18周 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6点前。
2.本学期《2025-2026(2)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数-说课得分》表格
命名方式:2025-2026(2)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说课得分-XX学院,表格见附件4,满分100分,折合后满分20分,请填写折合后的分数。只提交电子版。
提交时间:第18周 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6点前。
3.本学期本部门全体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及备案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
“2025-2026(2)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材料—XXX学院/部”,无需提交纸质版。注:材料中应包含除新教师之外的全体专任教师,无论是否申请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
提交时间:第20周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点前。
4.本年度即2025至2026学年专任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名单,word版1份,PDF版1份,纸质版1份(PDF版和纸质版需有名头+加盖公章,见附件3样例)。
注:2025至2026学年包含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需将两学期考核成绩综合后,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导方案》(定稿预计在第18周下发),遴选出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人员。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人员名单需公示三天。新入职专任教师工作不满一年者由我中心进行教学质量考核,不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待工作满一年及任课满两学期后,转由各二级学院、部进行考核。校内兼课教师不占二级学院、部指标,每个学期由我中心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每学年遴选出一批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人员。外聘教师不参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
提交时间:第20周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点前。
5.本学期本部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总结,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章。
注:文字性总结中必须包含本部门2025-2026(1)、2025-2026(2)、两学
期综合排名的全体专任教师考核的成绩单,并按照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纸质版需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签字,盖部门章。
提交时间:第20周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点前。
6.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预计6月26日星期五启动,结束时间为7月3日星期五
下午1时,预计7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学生评教结果发给各二级学院、部。学生评教不再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量化评分指标,仅设定合格线,学生评教分数综合后平均分8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则取消该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资格。
联系人:尚可 , 电话18641159697 ,邮箱:zlgl@lnli.edu.cn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听课制度(2025年修订)》
2.《2025-2026(2)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XXX学院》
3.《22025-2026学年专任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名单公示-XX学院/部》
4.《2025-2026(2)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数-说课得分-XX学院》
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