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通知
质量办[2026]通知4
关于开展2025至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时掌握课堂教学实际情况,搭建师生教学沟通反馈渠道,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1.参评学生:本校2024级、2025级全体学生。
2.被评教师:本学期承担理论课、实践课、实验课、实训课等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评教开放时段:2026年7月1日12时—2026年7月3日16时
三、评教操作方式
评教操作方式为手机操作,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对学生要求:秉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原则,结合课堂真实听课体验如实评价,杜绝随意乱评、恶意差评、统一刷分等现象,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改进重要依据。
2.对教师要求:自觉遵守评教工作纪律,不得向学生打探评价情况、变相施压引导评价;主动正视评价结果,后续根据学生合理化意见调整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设计,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3.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参评,学生参评率不得低于60%,否则该教师学生评教成绩无效。
联系人:尚可 , 电话18641159697
附件:1.《关于关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微信企业号操作的说明》
2.《手机端学生评教流程》
质量管理与评价中心
2026年7月1日